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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30 11:10:00  来源:  浏览次数: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具体包括以下违纪行为:
1.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参加反对党和政府的活动或组织;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等。
2.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人事劳动工作中违规谋利等。
3.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自定薪酬和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公款旅游;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
4. 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等。
5. 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
6. 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生活奢靡;不正当性关系;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等。
 
 
信访举报须知
1.控告申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信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控告申诉权利,按照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2.来访群众应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按顺序等候接访。接谈开始前,应向接访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听从接待工作人员的安排。
3.多人来访时,应推选5名以内的代表反映问题。
4.来访群众要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来访群众要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或做出过激行为。接访场所内不得拍照、录像、录音,来访群众不听劝说的,由接访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场处理。
6.接访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做出解释和答复后,来访群众不得无理纠缠或滞留。
7.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去向,实名举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具体负责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为保障举报信息,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
信访事项,请到有关部门反映:
1.涉法涉诉问题-- 县委政法委(电话:5826298)、县公安局(电话:5821055)、县人民检察院(电话:5812000、0778-12309)、县人民法院(电话:5822187)
2.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房产纠纷问题--县国土资源局(电话:5824957、0778-1233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5829336)
3.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问题--县国土资源局(电话:5824957、0778-12336)、县农业局(电话:5813787)、县林业局(电话:5828102)、县水利局(电话:5812163)
4.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县财政局(电话:5816060)
5.医患纠纷及乡村医生问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电话:5812771)
6.工商市场分流人员问题--县工商局(电话:5813748)
7.环境保护问题--县环境保护局(电话:0778-12369)
8.劳动人事维权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821861)
9.库区移民问题--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电话:5822026)
10.历史遗留问题--县信访局(电话:5812816)
备注:以上各条未列入的问题,均按来信来访人员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所属系统分别归口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受理举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受理范围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信访举报。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主要受理反映厅级党员干部、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问题的举报
市纪委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处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县纪委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镇、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镇(街)一般干部和农村党员问题的举报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出)机构受理反映驻在单位 (或综合监督管理单位) 党组(党委) 管理的干部及其二层 单位领导班 子成员问题的举报
 
信访举报办理流程
群众举报: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来访等渠道反映有关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受理或转办: 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和被举报人的干部管理权限等情况,确定本级受理,或转办其他纪检监察机关。
调查处理: 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回复反馈: 对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结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来信地址:大化县纪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530800
来访接待地点:大化县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室(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电话举报:12388(市外请加拨0778)、5812296
网络举报:http://www.gxjjw.gov.cn
 
 
举报信格式参考:
关于xx乡副乡长违纪问题的举报
大化县纪委:
我发现XX乡副乡长李XX存在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李XX,男,中共党员,XXXX年出生,现任XX乡副乡长。
其违纪情况如下:
一、在推荐干部中拉票
XXX年X月,在民主推荐正科级领导一职的干部大会前,李XX向其他干部发短信和打电话。为自己进行拉票,还请有关人员喝酒吃饭。这个事情XX乡干部陈xx接受了李xx的宴请,也收到了其拉票的短信。
二、大操大办乔迁宴
xxxx年x月x日,李xx以乔迁新居之名在县城xx酒店大摆宴席100桌,违规收取礼金20万余元。宴席现场图片附后。
三、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优亲厚友
李xx在xx乡担任副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规定的xx村的堂叔李x等10人办理危房改造指标。同时,通过村干部陈xx或直接向危房改造对象xxx、xxx等人索要好处费、香烟等钱物。
四、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和到娱乐场所消费
xx年x月x日,李xx接受xx企业老板XX宴请,并在宴请结束后到xxKTV唱歌娱乐,期间找小姐陪唱。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处理。
附件:1.李xx办乔迁宴的现场照片
      2.危房改造对象的相关资料
 
举报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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