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2018年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25 17:35:09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县2018年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5月份,全县财政收入当月完成612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万元5138万元;非税收入990万元),比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4491万元增收1637万元,增长36.45%。
5月份,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9922万元,比上年同期24069万元增收15852万元,增长6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53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9317万元增收14218万元,增长73.6%,占财政收入33920万元的84.01%;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387万元,比上年同期4752万元增收1635万元,增长34.4%,占财政收入39920万元的15.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5万元的33.22%,较上年同期的37.96%下降4.74个百分点。
一、从税种税目上分析,我县截止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
1、增值税收入20431万元,同比增收8599万元,增长72.43%。
其中:
国内增值税收入12334万元,增收3723万元,增长43.24%,主要一是两大电厂上网电量同比增加12.92亿度,增值税增收3129万元;二是岩滩电厂不再享受退税政策致同期增收698万元。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17万元。
改增增值税收入8114万元,同比增收4866万元,增长149.82%,主要一是贺巴高速项目推进同期增收3536万元;二是本年度我县县庆基建项目大力推进增收1400万元。
2、营业税收入94万元,同比增收89万元,增长1780%,增收原因是受一次性因素影响,查补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税金61万元、正宇公司以前年度税金35万元。
3、企业所得税收入8074万元,同比增收4320万元,增长115.08%。主要原因一是元月份两大电厂缴纳去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1273万元;二是两大电厂因上网电量同比增加所得税同比增收1729万元;三是受贺巴高速项目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239万元;四是县庆项目和移民搬迁等扶贫项目的推进,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1100万元;
4、个人所得税收入1363元,同比增收296万元,增长27.61%。主要一是两大电厂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51万元;二是县人民医院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32万元;三是受一次性因素影响,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稽查查补个人所得税增收54万元;四是贺巴高速项目的实施个人所得税增收43万元;五是大化供电局增收35万元、农垦集团增收19万元;。
5、资源税收入52万元,同比增收11万元,增长26.8%,主要是去年税收改革时我县该税种征收方案未定,税源不稳定,今年改革后由企业申报纳税,稳定后致税收增收。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031万元,同比增收293万元,增长39.7%。主要一是二是贺巴高速项目申报随征城建税增收186万元;二是县庆项目和移民搬迁等扶贫项目的推进,随征城建税增收100万元。
7、房产税收入297万元,同比减收43万元,下降12.6%,减收原因是去年同期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稽查查补房产税滞纳金69万元,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8、印花税收入940万元,同比增收846万元,增长900%。主要受一次性因素影响,贺巴高速项目申报印花税816万元,其中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5万元,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11万元。
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79万元,同比减收53万元,下降22.8%,增收主要原因是受申报期改变影响,两大电厂申报纳税同比减收77万元。
10、土地增值税收入239万元,同比减收118万元,下降33.1%。主要是一次性因素影响,去年南宁大地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化分公司开发的江滨花园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税款70万元、广西兴强房地产公司查补入库50万元,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11、契税收入574万元,同比增收98万元,增长20.6%,主要是一次性因素影响,今年同期大化恒刚房地产公司入库63万元。
12、车船税收入249万元,同比增收54万元,增长27.7%。增收原因是随着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群众购买力不断增强,车辆年检、车辆保险等业务增税收入增长。
非税收入
专项收入1350万元,同比增收119万元,增长9.7%,主要一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增116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8万元,同比减收161万元,下降14.3%,主要是教育行政事业性收入减少150万元;
罚没收入530万元,同比增收107万元,增长25.3%,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222万元,而法院、检察院罚没收入各减少100万元,增减相抵后收107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475万元,同比增收1880万元,增长117.9%,主要是财政代管资金户缴入的专户利息收入增收729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增收940万元,文广新体、发改、林业等部门收入增收149万元;
捐赠收入5万元,同比减收204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万元,同比减收118万元,原因是去年同期有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其他收入24万元,同比增收12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截止5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91112万元,同比增支6665万元,增长7.89%。其中: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为68435万元,增支4013万元,增长6.23%;民生支出为77502万元,增支3690万元,增长5%。支出增减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八项支出)7545万元,同比增支392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317万元;二是妇联儿童家园自治区奖补资金增支28万元。
2、国防支出83万元,同比增支37万元,增长8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出同比增支25万元。
3、公共安全(八项支出)3561万元,同比增支1090万元,增长4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190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支330万元;三是2017年下半年加班工资增支412万元;四是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经费145万元。
4、教育支出(八项、民生支出)20230万元,同比增支2097万元,增长1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216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八项、民生支出)175万元,同比减支185万元,下降5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同期支出了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减支17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民生支出)583万元,同比增支109万元,增长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92万元;二是“博览桂西北”宣传费增支50万元;三是文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同比减支31万元;增减相抵后增支10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八项、民生支出)17605万元,同比减支1899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中央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同比减支1899万元。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八项、民生支出)17747万元,同比增支3024万元,增长20.5%。主要一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同比增支2864万元;二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26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八项、民生支出)206万元,同比减支229万元,下降52.6%,主要一是环境综合整治和龙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同比减支153万元;二是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同比减支49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八项支出)1366万元,同比减支277万元,下降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同期支出了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同比减支20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民生支出)13385万元,同比增支210万元,增长1.6%,主要是扶贫项目资金同比增支。
12、交通运输支出(民生支出)726万元,同比增支600万元,增长47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43万元;二是公路路网改造项目同比增支41万元;三是贺巴高速指挥部工作经费增支122万元;三是油价补贴增支384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238万元,同比增支95万元,增长66.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54万元;二是工业园区管委会丝瓜项目用地改造工程增支3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支出(民生支出)1107万元,同比增支322万元,增长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商务城项目增支579万元、七百弄布努瑶都建设项目增支178万元;二是旅游项目扶持资金减支440万元,增减相抵后增支322万元。
15、金融支出(民生支出)18万元,同比增支11万元,增长157.1%,原因今年增支了2016年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16、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民生支出)181万元,同比减支131万元,下降42%,原因一是都阳镇人工天气标准化作业站建设项目同比减支70万元,二是宅基地登记发证经费同比减支40万元;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同比减支3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民生支出)3957万元,同比减支19万元,下降0.5%。
18、粮油物资事务支出(民生支出)234万元,同比增支68万元,增长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70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民生支出)1956万元,同比增支1210万元,增长162.2%。
20、其他支出209万元,同比增支140万元,增长202.9%。
三、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一〉主力税种电税拉动财政收入增长明显
1-5月份,两大电厂完成财政收入1643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294万元增收6144万元,增长59.69%,占我县财政收入33920万元的48.46%。两电厂5月份累计发电量为45.26亿度,较上年同期的32.34亿度增加12.92亿度,带动了增值税同比增收3138万元、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3030万元、其他税费同比增收24万元。
〈二〉非常规性项目贺巴高速项目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巨大
贺巴高速项目完成财政收入4915万元,占我县财政收入39920万元的12.31%。带动了改增增值税增收3136万元;企业所得税增收639万元;个人所得税增收25万元;城建税增收186万元;印花税增收816万元;教育费附加增收113万元。
〈三〉结余结转资金的消化仍然是我县各部门工作重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要求:“各部门要加快对上年结转资金(含权责发生制列支结转)的使用进度,要将上年结转资金列入当年一季度用款计划,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预算批复前重点使用,原则上当年6月底前要使用完毕”。
2017年我县结转结余(以前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数)的余额仍为83740万元(其中:2017年结转结余5017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33564万元),本月支出4236万元,累计支出29434万元,结余54512万元,按文件要求,支出压力巨大。
〈四〉财政借垫款持续增长,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加强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借垫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6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7]45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财库[2017]4号)三部门文件均要求:狠抓财政借垫款清理回收……从2017年起,各级财政按不低于2016年财政借垫款余额20%的比例列入预算或调整预算转列支出,并在以后年度加大消化比例。
按文件要求我县2017年借垫款项应控制在8700万以下,但截止12月31日,我县借垫款项余额为18430万元,超过控制数9730万元,本月,新增预付红水河河岸景观工程款、监理费400万元,余额达22832万元,消化借垫款压力巨大。
〈五〉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2018年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实施小康目标的关键之年,又是我县30年县庆年,人员工资、社会维稳、社会保障改革等刚性支出规模进一步加大,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环保、脱贫攻坚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目前统计资金缺口达65121万元,其中:一是涉及绩效奖评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等支出5444万元;二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933万元;三是会议纪要已确定或者县领导已经审批需建设项目费9977万元;四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218万元;五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34万元;六是会议纪要或者县领导已批示安排的其他资金等891万元;七县庆重大项目32000万元。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财政支出的综合平衡,将面临较大考验,对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统筹协调做好支出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的财政收支目标,建议如下:
(一)加强税收征管
一要分析预测并把握好经济财政形势,按照税源增减因素和行业发展趋势, 加强税源预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堵漏增收。二要继续细化分解财政收入目标,层层抓好监督考核,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共促财政增收的良好局面。三是全面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健全税收分析、评估、监控和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小税种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二)部门联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申请项目进度款,支出进度跟上的同时,在水电税收前期减收和后期“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确保县内基础设施项目税款及时入库。
(三)继续定时通报制度
县委监督室按月通报各单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建立问责机制,督促各单位加快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四)严格支出预算执行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需要,努力确保重点支出;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上一篇: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