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发〔2018〕31号
板升乡人民政府
关于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大审改办发〔2018〕4号)精神,经研究,我乡决定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
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同时进驻乡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2.《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faea/41de0ee4ebe1df06.doc
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faea/4949e846cca29d84.doc
》(共3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