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都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都阳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大化县都阳镇旧街1号,邮编:530809电话:0778-5708014,电子邮箱:dy5708047@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镇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镇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镇党委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调整了都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黄大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韦秀琼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罗月华同志担任,成员由镇领导班子副职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构成。由分管领导韦华珍同志组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4次,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高效的工作队伍素质有效保障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完善《都阳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都阳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建立情况有如下:
1.建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制定《都阳镇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制定《都阳镇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地址,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辑、更新情况。2017年我镇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已在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上更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配置了四台计算机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另设一台计算机用于内部网络接收公文。
二、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镇着力推进财脱贫攻坚、政预决算、补贴补助发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承担信息发布第一人的责任,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领导班子信息11条,机构职责2条,机构设置12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1条,上年度公开报告1条,财政决算预算、三公经费、补贴发放、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102条),及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此外,以信息公示栏方式公开的信息据不完全统计约278条。
(二)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采取网上查阅和在镇政府设立信息公开栏两种形式。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设立镇政务服务大厅为信息公开查阅、申请受理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自2017年1月1日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针对保密信息,我镇依法做到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免费公开为主,未涉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本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迁移,技术掌握不足,网页断链、排版错乱仍存在。针对以上问题,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负责人员,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已有了一个较大改观。其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而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都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听证会、咨询会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承办,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多文字、多字节、多表格的文本尽量采用附件形式上传公开,避免网页断链。认真核对公开信息文字、排版等内容,确保不存在错字、漏字等现象,确保版面美观。提高政治敏感性,对涉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当言论等信息不予以公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梳理我镇以及镇直所属部门应以公开的信息和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供和维护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都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