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印章备案服务
发布时间:2018-04-11 11:04:00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刻制印章备案服务
设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
申请条件:
大化县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刻制本单位印章的部门
办理材料:
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工商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
大化县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刻制本单位印章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具出介绍信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并在定点单位刻制。在定点单位刻制印章后,由公安机关采集该印章式样备案。印章备案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大化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0778-582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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