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和统计工作;
3、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开展育龄妇女孕期定期访视保健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指导等优生优育工作;
5、负责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上环、取环等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
6、负责指导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7、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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