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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5 09:51:0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及本县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开展工运理论的研究。
    (二) 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县各基层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 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四) 指导各基层工会自身建设,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研究制定适合我县工会实际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
    (五)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自治区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县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制定自治县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基层工会发展企事业。
    (七)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计工作。
    (八) 承办县委、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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