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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12 15:26:00  来源: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 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 5812352
单位网址: http://dahua.gxdlr.gov.cn/
电子邮件: 5812352 @163.com
  工作职责: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本县国土资源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执行国家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以及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基础测绘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与整治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上报河池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测绘、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组织我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所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我县的耕地特殊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主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的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基础测绘、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并根据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我县的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县在职责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与全县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监督和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初审或备案;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以及减免审核;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洞穴钟乳石,下同);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地热、矿泉水管理。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2352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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