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
办公地址: |
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西路30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13655 |
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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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dhczj2008@163.com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提出全县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税收、财务、会计等地方规章项目的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自治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自治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支出政策。
(四)负责本级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参与基本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对全县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控。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监管。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公务用车定编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执行国家的资本金基础管理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资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