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弄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8-04-15 15:38:0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发〔2011〕3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发〔2011〕21号),制定七百弄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
七百弄乡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等6个机构。
乡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二)事业机构设置
1.以乡党委、政府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机构: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林业工作站、村镇规划建设站、水利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美丽乡村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10个。
(三)上级机关派驻机构或设在机构
农业推广站、供销社、卫生院、、药监所、幼儿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畜牧水产兽医站、财政所、粮所、新农合经办点按有关规定作为上级机关派驻或设在乡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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