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主要职能是:
1、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完成各项财政上缴任务。拟定年度收支预算草案,执行经批准后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决算,做好财政收支的平衡、监管和稽核。对乡属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及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检查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的收支预算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乡会计人员的管理,组织会计做从业资格的报考、培训和申领证书,推进会计电算化管理。
5、负责对社会事业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6、履行审计职能,做好财政、机关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人:韦赛锋 联系电话:0778-572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