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8-03-30 11:26:00 来源: 浏览次数:
内设机构名称: |
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
办公地址: |
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西路30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13614 |
负责人: |
谭全登 |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民政宣传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法制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即负责制定和完善与民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工作制度等;负责民政有关事项的审核和行政许可的审批;负责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件的咨询。
三、优抚股(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抚恤、优待政策。负责现役军人优待金兑现和优抚对象的抚恤工作,负责办理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标准报批、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革命烈士材料的搜集、编纂工作。拟定全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指导驻地军(警)民共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双拥先进县和模范县活动;承担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救灾救济股
拟订全县救灾减灾工作计划;承办对救灾组织的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全县的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自治县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区划地名股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
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财务股
负责本局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管理自治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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