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12121 |
负责人: |
韦汉宜 |
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县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的答复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公文办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密码管理、后勤管理、对外联络、计划生育、接待等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6、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7、负责承办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对除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以外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的初核、案件审查和处理。
8、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9、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网络宣传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
10、负责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等相关工作任务。
11、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
党风政风监督室(www.sb488.com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28689 |
负责人: |
韦汉宜 |
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 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行政效能建设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www.sb488.com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负责组织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廉政审查工作。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
信访室 |
办公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26650 |
负责人: |
吕广 |
工作职责: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对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查,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协调督办。
4、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负责对县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县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6、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7、负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相关工作,对办案情况、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8、负责管辖案件和上级批办、交办案件的督办、管理及相关专项工作统计、分析、总结工作。
9、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
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 |
办公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27977 |
负责人: |
潘恒臻、覃安松 |
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机关(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分建议。
5、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单位案件检查工作。
6、监督指导联系单位做好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7、配合信访室(办公室)完成上级需要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专项总结。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64号 |
联系电话: |
0778——5828690 |
负责人: |
韦江翰 |
工作职责:
1、审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申诉案件。
2、负责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有关手续。
3、负责办理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4、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