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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8-03-30 15:23:00  来源:  浏览次数: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本县国土资源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执行国家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以及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基础测绘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与整治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上报河池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测绘、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组织我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所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我县的耕地特殊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主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的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基础测绘、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并根据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我县的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县在职责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与全县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监督和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初审或备案;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以及减免审核;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洞穴钟乳石,下同);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地热、矿泉水管理。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2352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三、内设机构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局机关文件的起草,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基建、车辆管理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执行局制定的治安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本局机关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按要求统一安排用车;负责局机关大院及宿舍区、卫生负责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机关大院的装饰工作;做好接待、公务安排工作;具体办理基建、水电、通信等维修事项及办公用品的购置。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承办与国土资源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调研和起草我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县局中层干部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任免的备案管理。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培训。负责办理本系统职称管理。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2352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唐之棱
  2、执法监察股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草拟我县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测绘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规划和测绘规划执行情况以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市场、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矿业权流转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行为的违法案件。办理有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事宜。负责案件的立案、审理和定性把关。负责对执法监察专业队伍的业务领导、指导和培训。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28321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 韦启祥
  3、财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本县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草拟本县有关国土资源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局本级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的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拨款资金、返还经费的使用管理;组织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局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与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有关收费及返还经费的使用;依法负责管理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的征收使用和减免审核;依法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和减免审核。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6145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陆昶宏
  4、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组织研究全县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测绘规划;负责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参与报县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参与起草我县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征用管理办法;承办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协调建设项目征地事宜;检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法规,起草我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草拟我县有关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26329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韦智军
  5、地籍与利用股
  依据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草拟全县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负责全县地籍信息化建设;执行国家的供地政策,负责土地审批后实施供地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我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政府收回收购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并提出市场调控措施;负责全县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指导地价评估业务,负责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初审和备案;负责土地交易市场管理。
负责全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测绘成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和保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县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书的审核报批及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25020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覃宝江
  6、矿产开发管理股
  依法负责授权范围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变更、注销、转让、延续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监督管理采矿权市场;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进行考核与监督,负责组织开展本县矿山督察的工作;组织矿山年度检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统计工作;依法确认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协助调处采矿权争议、纠纷工作;协助查处矿产开发违法案件。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8640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唐玉婷
  7、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范、规程;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按规定参与起草编制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专项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国家资金实施的勘查项目和自治区勘查专项经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探矿权的监督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探矿权的转让、招标、拍卖等矿业权的监督管理;负责探矿权信息系统管理;协助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及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及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负责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岩溶洞穴、钟乳石、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地质地貌景观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遗迹保护;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审查饮用矿泉水鉴定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备案。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18640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覃 健
  8、信访调处股
  草拟全县土地权属纠纷、矿权纠纷、地质勘查纠纷和测绘纠纷调查处理办法;参与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调处部门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全县土地权属纠纷、矿权纠纷、测绘和地质勘查争议的调处;承担调处辖区内重大或跨乡(镇)土地权属纠纷、矿权纠纷、地质勘查纠纷和测绘纠纷;配合做好有关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关国土资源纠纷的举报及信访,依法调处信访反映的国土资源纠纷案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有关国土资源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24957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韦兆平
  (二)二层机构
  执法监察大队
  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调查取证、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发出责令停止通知书、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承担执法监察机构交办的事项。
办公地址:大化县文昌东路41号
  联系电话:5828321
  电子邮箱:5812352 @163.com
  负责人:韦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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