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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8-03-30 16:29: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
督查、督办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会务、接待、绩效考评、车辆管理、值班等机关事务管理日常工作;承担网络问政、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核对、印制工作;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行业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外事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网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行业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系统安全保卫和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公共节能和机关办公日常设备的维护工作。
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场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市县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管理,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系统管辖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本系统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有关听证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文化县场专项整治和督办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完成年度文化县场统计工作。
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县政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窗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
()社会文化事业股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文化艺术、名人文化、群众文化、民俗文化工作;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建设;协调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布局,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民族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影视剧创作与生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化艺术活动、非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和舞台演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的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全县艺术教育、艺术评奖、艺术研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指导基层群众的文化艺术活动,指导业余文化艺术的创作与培训。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办全县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调查、保护、传承、传播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及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藏品的征集、保护、陈列、研究、向公众展示及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博物馆行业协会工作。
()广播电视管理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管理全县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查处和组织查处上述业务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拟订本地广电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广电科技创新工作和新技术新标准推广应用;拟订本区域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广电网络信息传输安全、县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核心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管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监管河池县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网站。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
承担全县报纸(报社)、期刊(期刊社)、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级报刊社设在我县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承担全县数字出版、印刷复制、出版发行单位和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核报批。
承担全县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印刷复制品、电子出版物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和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听审看、批发、零售、出租以及放映活动的监管;承担书号、版号及出版物条码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执法部门查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负责出版发行印刷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拟订全县著作权管理、保护和版权产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的侵权案件,调处版权纠纷,指导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负责涉外著作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版权中介机构、著作权贸易活动,组织指导展会版权保护工作,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鉴定服务;负责管理作品版权登记、统计工作,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活动。
拟订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查处、督办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指导全县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体育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县传统项目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审批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负责经营一次性体育项目的审批备案;指导各行业、各部门体育协会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体育项目、全民健身活动安全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竞技体育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科技攻关、信息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负责领导本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领导与协助各县(县、区)办好业余体校和单项运动学校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业余体校的评估;负责落实体育赛事、竞技队伍、竞技安全等工作。
 ()财务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会计法》、《审计法》,维护国家财经纪律;负责编制部门行政、事业经费预决算和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事业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内部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实施管理、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统计汇总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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