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发布时间:2018-04-15 16:32:00 来源: 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于1990年12月成立。与县民政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残联理事长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1997年从县民政局分出,单独设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隶属群团系统。内设办公室、财务室。1998年,根据大编(1998)15号文件规定,下设大化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康复指导站、用品用具服务站等三个二层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代表全县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协调和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相关领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二)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残疾人信访,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劳动就业、康复、扶贫、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社会福利、残疾预防、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保障金管理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五)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
(六)指导各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完善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业务体系,开展对基层残联干部培训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七)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并落实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担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大化镇北新民路(大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778-5817679
电子邮箱:dhx_cll@126.com
上一篇:大化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政务公开指南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