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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15:29: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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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项目
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44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项目质量安全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30周年县庆项目工程按期按质完成,有效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县县庆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城区县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控工作, 杜绝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把30周年县庆建设项目建成质量合格的工程,营造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督查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督促检查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检查项目办理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报建报监、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
  1.施工现场涉及结构安全的各种试块、试件、半成品检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2.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梁、柱、墙和板等实体质量,市政工程桥涵、水沟、路基及路面等实体质量。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电梯及活动板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审批及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用电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检测、验收情况,安装使用过程中备案登记情况,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四)参建单位履职方面
  1.施工、监理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管理机构人员履职情况;
  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3.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是否有明确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有无建立健全现场质量控制标准和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三、领导机构和分组情况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姚良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国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
      韦建禄  县住建局局长
      覃建祥  县住建局副局长
      韦昌飞  县住建局副局长
      韦承乐  县住建局副局长
      覃炳力  县旅游局副局长
      陆文煌  县发改局副局长    
      韦江成  县文广新体局局副局长
      蒙佳信  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陆振忠  县水利局副局长
      韦博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生善  县发改局副局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驻组负责人
      韦国昌  县商务局副局长
      韦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黄  俭  县教育局副局长
      覃振权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陆  敏  县国土局副局长
      韦耀康  县科技局副局长
      黄爱益  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韦光柳  县住建局质安站站长
      蓝茂志  县住建局质安站干部
      黄燕飞  县交通局公路所所长
      覃  潜  县交通局质检站站长
      黄之光  县交通局干部
      覃伟力  县交通局干部
      唐  琼  县教育局工程师
      唐  果  县卫计委基建项目办主任
      黄  轴  县市政管理局市政股股长
      蓝卫球  县市政管理局路灯所所长
      韦宏俊  县市政管理局园林所所长  
      韦有强  县水利局副站长
      卢火旺  县水利局工程师
      罗民政  县发改局重大项目股股长
      韦景煌  县发改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201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建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昌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各成员开展督查工作,将督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存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分组情况(详见分组情况表)
  1.第一督查组
  组  长:韦昌飞
  成  员:韦光柳、黄爱益、黄之光、唐  琼 。
  负责督查的项目:民族博物馆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文广新体局);教育基建项目一、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教育局);布努大酒店(国土局);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公安局);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商务局);大化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卫计委);城区部分巷道硬化和改造工程项目(住建局)。
  2.第二督查组
  组  长:蒙佳信
  成  员:黄  轴、蓝卫球、蓝茂志、覃伟力。
  负责督查的项目:古江大道、城区道路绿化项目、城门至古肖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河岸景观工程、河岸景观工程音乐广播系统安装项目(住建局);县城区亮化提升工程、江滨商业步行街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红河南路至古肖路面改造项目(市政局)。
  3.第三督查组
  组  长:陆文煌,
  成  员:罗民政、卢火旺、韦景煌、韦宏俊 。  
  负责督查的项目: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二期)工程项目、安置楼一楼铺面的装修(移民搬迁专责小组);120栋民房建设及装修、美食广场、安置楼改造及骑楼建设、酒吧街建设和运营、古江大酒店、古江河污水治理(发改局)。
  4.第四督查组
  组  长:韦博瀚
  成  员:黄燕飞、覃 潜、韦有强、唐 果。
  负责督查的项目:大化古肖路口至龙口社齐公路、G355线大化县绕城公路项目(交通运输局);大化电站坝首美化亮化工程(水利局);美食城招商及营运(投资促进局);红水河水族馆(科技局);大化红水河客服务中心、大化红水河长寿养生度假旅游区、奇石美食文化园、水岸生态公园(旅游局)。
  四、组织实施
  (一)督查时间:自2018年5月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督查范围:县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县庆项目。
  (三)督查方式:每月进行定期督查2次、随机抽查1次,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县县庆项目质量、安全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四)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县庆项目质量安全造成影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督查组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每次督查后,督查组要及时梳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积极配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向督查组提供相关材料;县庆项目的责任单位,要以项目督查为新的动力,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月的建设任务和质量安全要求,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奖励问责。督查中,对质量好、无安全隐患、进度快、成绩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质量差、安全隐患突出、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项目责任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项目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问责;每次督查情况作为各项目责任单位年度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http://www.lyg138.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faea/e98d87ce712b1401.doc
  1.质量安全现场督查分组情况表
  2.大化县30年县庆项目质量安全督查表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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