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五保户免费10千瓦时电量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18-04-11 17:02:00 来源: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低保户、五保户免费10千瓦时电量业务办理
申请条件:申请者为低保户、五保户
申请材料:1、“低保户”、“五保户”可凭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救济金发放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民政部门未颁发证件的可凭救济金发放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若需要委托第三方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及第三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低保户”、“五保户”集中聚居户申请免费电量时,可委托办理免费电量业务。办理时,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费电量的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所有低保、五保人员签字认可的办理免费电量委托书;如非用电户主来办理或用电户为单位用户的,还需提供申请免费电量用电户的户主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低保户”、“五保户”需填写《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业务申请表》。“低保户”、“五保户”证件经供电企业核实有效无误并确定有效期限后,从次月起在有效期内执行免费电量政策。
供电企业具体减免方式:“低保户”、“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低保户”、“五保户”集中聚居户,按照民政部门核定的有效人数设置免费电量,即每月免费电量= 10千瓦时/人×有效人数。
办理地点:大化供电公司营业厅
联系电话: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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