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0:5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汇总,大化县本级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8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1015万元,比2017年预算880 万元增加135万元,同比增长15.34%。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预算管理办法规定,适当增加安排往年单位财政供养车辆明显少于实有车辆数,而车辆运行费不足的一些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另外,都阳林场和县国有土地交易所从自收自支单位纳入财政拨款单位。因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加。其中:
公务接待费430万元,同比362万元增加68万元,增长18.78%,这主要是2018年是我县30周年县庆,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一年,并且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有所增加而增加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同比518万元增加67万元,增长12.93%,这主要2018年是30周年县庆、脱贫攻坚工作等而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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