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2)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相关事宜请与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化县党政办公大楼13楼1313室 ,邮编:530800;电话:0778-5812131,电子邮箱:dhxgxs581213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鉴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我社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调整充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社理事会主任崔华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社理事会副主任王统平同志担任,小组
成员由县社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社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我社积极编制本单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了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社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⑴、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本年度我社共公开政府信息16条。
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社现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配备办公设施、培训学习等。2014年投资更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⑶、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与此同时,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径,通过信息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和上级供销社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见面情况。本年度我社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社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推动 “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理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找准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四、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社没有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事项。
2、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因我社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以未有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事项的备案。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设立档案柜、查阅记录、查阅目录,设有专人管理、等级等制度。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免收费
六、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我社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网络技术人员缺乏;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单一,便民程度不高。
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
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努力保障必要的
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
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化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