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承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干〔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承乐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大化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覃江统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陆仕文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锦程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覃振平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陆敏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覃明文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黄志飞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谭宏杰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免去其www.sb488.com办公室副主任、www.sb488.com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班浪隆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覃生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陆生善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民族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韦海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民族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韦程朗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民族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www.sb488.com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