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糖业生产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8:58:09 来源: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4-2-10)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由大化瑶族自治县糖业生产管理局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7部分组成。本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化瑶族自治县糖业生产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化县红河北路99号,邮编:530800,电话:0778-5818126)。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2013年,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监督保障制度等,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规范内容,及时公开。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及时公开。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13年,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均做到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
(四)运用载体,主动公开。我局充分运用各类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糖业工作;二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和大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是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我局各类非涉密文件;四是通过会议、文件公开。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五是编辑发布各类工作简报,作为系统对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六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蔗糖产业惠农支农政策和我局的工作措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互联网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9条。
(二)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蔗糖产业工作。
(三)会议、文件公开。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
(四)其他形式公开。通过利用“百场培训下乡”、“ 甜蜜乡村行”等活动,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蔗糖产业政策和本局的工作措施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本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侧重点和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丰富;三是个别股室未能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关系,限制了可公开信息的范围。
(二)整改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网络媒体的影响,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糖业生产管理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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