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7年3月15日迁移)
发布时间:2017-11-02 12:02:33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结合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长由韦小金局长担任,韦金兰副局长、钟义流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及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以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制度建设需要,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6年我局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单位政务公开栏,由专人负责及时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及日常环保工作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涉及我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我局积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开展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公开。
(二)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公开我局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7条,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公开环境核查审批信息54条、环境监测信息6条。
(四)我局积极推进服务项目及排污收费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排污费收费标准,使收费公开、透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虚假信息发布,对于不完整信息我局进行了及时补充完善。
(二)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7条。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内容变更情况及时上报政府信息中心及时在政府网站上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积极到相关部门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工作有序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无收费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速度不够快;二是公开的信息不够丰富、全面;三是政务公开人员不足,工作被动。
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境监察执法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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