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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0 17:37:41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我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继续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征管和服务质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广西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
1.传达全区地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精神情况
11月11日,我局召开全年第四次党员大会,传达全区地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精神,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全会明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继续学习领会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税收中心工作;二是遵循党章及党内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推动全会精神的落实;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做好今年后两个月的税收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梳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查缺补漏,加强各项征管措施的有效落实,做好税收分析预测,督促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把市局和县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2.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情况
我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会议认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加快推进广西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是全市地税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系统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当前各项地税工作上来,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3.传达市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
我局还召开会议传达了河池市地税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工作分析。县局领导班子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当前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各业务股室对有关业务作了要求。
(二)组织收入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按区局考核口径共组织地方税税收收入13883万元,同比减收4507万元,减幅26.57%,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12800万元的108.35%。
1.税收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及欠税清理
我局总结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继续推行层级管理,实施组织收入“一把手”负责制和分局(所)长管户制度,落实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三级联系制度”,加强各方沟通,及时掌握税源第一手资料,有效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健全组织收入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以“税收管理员+征收单位负责人+县局联系领导”为链条,实行分片包干、挂点联系的办法,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征收单位和税收管理员,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清缴欠税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由欠税企业的主管税务所(分局)制定清欠计划,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谁管理,谁清欠”的原则,划分责任,抓好清欠任务的落实。2016年共清除虚增欠税17笔3.31万元,清缴欠税176笔535.24万元,征收滞纳金49.38万元。各税源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欠税管理办法》开展清缴欠税,目前按欠税管理办法程序公告欠税一户,欠税金额147.0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追缴工作。
2.耕地占用税征管、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税清查等征管情况
(1)耕地占用税征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收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税管理水平,我局紧密结合本县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2016年全国税务系统财产行为税工作会议精神,对照《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进行系统学习,熟练掌握耕地占用税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特别要求专管耕地占用税的都阳税务分局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更加全面清晰、一致地掌握耕地占用税政策要求和征管措施,促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微信交流群和税企QQ群转发有关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了解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与减免税政策,自觉在征地环节履行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三是加强沟通。加强与国土、城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多渠道掌握、获取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四是加强管理。通过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税为要求,强化耕地占用税风险管理,着重查找风险管理的风险点,明确耕地占用税不征税管理要求、减免税管理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耕地占用税的征管流程。
(2)土地增值税清算
我局一是集中组织全体人员查阅纳税评估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读本和资料,学习有关法规和具体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开展工作第一关,保证学有目标,学有成效。二是对以前年度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反思,梳理出清算审核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盲角和视点,重点剖析存在问题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为下一步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如期取得基础资料和清算数据,对企业的账簿、会计凭证、各种相关合同、工程预算书、结算书、结算评审报告及其他涉税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开发成本进行录取、对比和分析,形成认知判断。本着对清算工作和纳税人负责的态度,本月初,对该企业进行补证通知,督促企业补充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中标通知书、工程量签证单、工程量清单、整个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等相关资料,为确保清算工作取得好成效打好基础。
(3)所得税清查
一是认真做好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局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对一”的培训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我局管辖企业的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共计12户,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12户,实际汇算清缴12户,汇算清缴面达100%。
二是认真做好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疑点应对工作
根据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疑点应对工作的通知》(河地税办函〔2016〕63号文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切实对我县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布置。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企业所得税高风险事项应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针对我县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的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提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比对工作有步骤、有实效。二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及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对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逐一审查核对,全面了解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为风险事项疑点排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其他主要组织收入措施
(1)加强建筑和房地产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加强建安税收政策宣传、讲解,加强建筑安装业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促使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形成依法纳税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至2015年9月1日执行以来,共入库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28.80万元。
(2)做好2015年度“两税”信息比对工作
一是2015年户数信息比对情况。区局下派户籍总数102户,系统自动匹配86户,手工匹配13户,漏管户已匹配3户,未匹配2户(经核实已在“营改增”前注销登记)。
二是税款比对差异情况。因系统设置等因素,2015年度102户系统反映应补征税费金额合计48763469.56元,其中:城建税28445357.25元,教育费附加12190867.38元,其他税费8127244.93元;经核实, 2015年度102户中税款差异有10户,应补征税费金额合计29016.19元,其中,补征城建税14242.47元、教育费附加8864.23元、其他税费5909.49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三是我局通过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2016年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419户,追缴逾期申报税款金额535.24万元,征收滞纳金49.38万元。完成市局推送风险应对两批共7户,核增所得税额1户177701.64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户2872793.81元。
(3)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方面
我局推动县人民政府印发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挂组长,33个单位(企业)组成小组成员,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反馈制度、信息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监督考核评比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保障工作。通过各单位协作,先税后证,共征收税款1336.40万元,其中:契税673.30万元,出让金征收税款1.84万元,地产交易税款423.09万元,房产交易238.17万元。通过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其中:县邮政局代征地方各税4.76万元,国税代征地方税费14.98万元,二手房交易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21.16万元,广西河池安定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代征资源税22.40万元,广西桂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代征资源税59.83万元、个人所得税6.59万元。
(4)按上级局开展单项税种清理,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如实纳税申报、开展税费清理等相关事宜。一是加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对房屋租赁经营的,深入企业掌握相关租金信息,及时提醒并督促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做好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二是对辖区税源房地产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进行逐户清查和单项税种清理相结合,查找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款及时入库。2016年,我局入库房地产行业房产税税收收入83.79万元,同比增加79.63万元,增幅498%。
三、《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相关配套文件工作落实情况
(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及《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需开展的合作事项为42项,目前各合作事项均已全部启动,其中21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一是推动了国地税的管理创新和服务优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办税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政策执行口径更加统一,征管制度办法更加完善,纳税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税收环境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国地税在社会中地位和形象。二是通过整合税务行政资源,提高了税收行政效能。国地税之间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增强了税源管理合力,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极大地减轻了纳税人负担,降低了办税成本。通过国地税合作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使纳税人到哪里办税都是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无论到国税还是地税都能办结所有事项,有效解决了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次跑”和“多头找”等问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深受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截止年底,国税局代地税局累计征收14.98万元税费,地税局代国税局累计征收21.16万元税款,联合办理设立登记869户,联合办理变更登记762户,联合办理注销登记190户,共对92户纳税人协同开展了定期定额核定工作,共对3户大企业联合开展风险管理,已对85户纳税人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处罚,联合开展了4次税收宣传,联合开展3次培训50人次,联合纳税信用评价142户,双方累计已共享214条涉税信息,互派1名干部挂职锻炼。共享了221条外出经营建筑服务企业信息,通过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增加了1009.44税款。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
根据2016年12月2日印发《关于抓紧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桂财税〔2016〕48号),我局及时开展工作布置,分管领导负总责,股室负责人指导,各分局(所)一反手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目前正在进行催报工作。
(三)绩效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在市局绩效考核中总分为1088.65,加分项共计12.3分,暂时位居一等奖等次。县局内部绩效考评、大化县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正常开展,稳步推进。2016年,我局一是召开按季度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对季度内指标考评情况、存在的问题、扣分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持续改进绩效管理工作;举行绩效管理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按市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绩效文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绩效文化意识和认同感;用好绩效信息管理系统,抓好绩效系统监控工作。绩效办实时进行绩效工作提醒,对预警事项及时处理,及时完成市局下派的工作完成监控任务,目前没有发生被扣分的情况。二是紧跟大化县政府绩效工作动态,做好指标分解定责工作,压实责任,确保落实。三是开展绩效工作督查,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按时限完成绩效指标,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四、“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年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399户,“两证合一”登记个体工商户213户。12月1日,我局制作了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有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文字视屏在大厅显示屏播放,解答了纳税人关心的改革前后衔接事项等问题。目前“两证整合”培训工作还在进行中。
五、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河地税办发〔2016〕2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推行各项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并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在便民办税上有新突破。
(一)制定方案、措施。根据区、市局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下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9类20项便民措施,明确了各项具体便民措施的责任部门、办结时限。
(二)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我局3月份与国税共同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纳税服务合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合作的的内容和具体措施,对合作内容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与9月份下发了2016年大化县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实施框架,明确了42项国地税合作项目的合作规范,进一步解决了纳税人办税繁琐的服务模式。
(三)加大纳税服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显示屏、自助服务区等,按照《2.3版》的要求及时更换资料、更新信息,向广大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审批程序、办税流程,税法知识、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截止12月31日,提供有5台自助办税服务电脑供纳税人自助办税,有3个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等,宣传栏定期更换最新宣传资料累计20期以上,得到了纳税人的满意好评。
(四)开展以“优服务、提质效、促改革”为主题的“地税开放日”活动。以现场体验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邀请了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共15人参加,开放日活动让纳税人零距离感受地税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多元化办税的一系列新举措,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收集代表们对地税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加大自助办税管理终端的运用和管理。目前我局已建成了地、国税24小时自助办税区,可以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开具、发票自助领取、零申报业务等服务,实现了国地税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全覆盖。截至12月底,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纳税4277户次、缴纳税款8158.09万元,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六)缩短办税时间。一是对业务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办税厅利用每天下班后一小时从业务理论、计算机操作以及征管流程等方面全方位培训,使干部队伍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联系国税部门对我们办税厅人员进行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培训班及系统培训,确保“营改增”后“双代”工作能有序进行;三是推行“一窗式”服务,“一窗通办”,方便纳税人。“涉税服务窗口”均实行“一窗多能”,纳税人在任一窗口就可办理所有涉税事宜,纳税人从“多头申请”改为“一窗受理”,实现“窗窗都是绿色通道”。
(七)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一是在导税台、咨询台设置首问责任岗,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按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办理、解答;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主动为来访者联系或指引到相应的部门或经办人办理。有效督促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制度的执行。二是“营改增“期间,采用“领导+业务骨干”方式,每天由一位局领导和一位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到大厅导税台值班,履行首问责任岗职责。
(八)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涉税资料的免费复印服务。持续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复印涉税资料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梳理现行流程各项涉税资料,按照《2.3版》的规范要求重新整理,避免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提供不必要的资料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免填单”适用服务范围;进一步落实备案类审批“先批后审”及退税流程,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还责于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研究讨论,增加事后审核监督,确保政策、依据运用准确。
(九)实行网上三方协议缴税。我局与工行、农行、信用社等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税企银三方电子扣税协议,纳税人只要提供一个缴税帐户,并保证有足够的余额。纳税人则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自行扣缴申报的税款,不需来回跑税务机关办理缴税事项。至12月止,我办税服务厅有245 户纳税人开通了三方缴税协议,2016年通过三方协议缴纳税款6907.37万元。
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情况
1.成立相关机构,印发有关文件。一是成立“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检查专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二是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和深化“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大地税党组发〔2016〕2号),落实任务分解,对教育的主要环节、任务、措施作出明确部署。
2.积极主动作为,落实“规定动作”。一是有序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各党支部都按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并且党员领导干部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每个月各党支部委员会、各党小组都严格按要求召开相应会议。二是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三是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笔记,要求所有党员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所学内容的抄写,做好学习笔记。
3.添置学习资料,开展网络专题学习。为满足培训和学习需求,组织订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发给每个党员和干部职工,还统一购买“两学一做”专用笔记本作为学习笔记之用。与此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共产党员”“先锋微远”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我局所有在职党员同志已全部完成“共产党员”“先锋微远”微信平台“两学一做”专题学习班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专题学习班的学习课程和考试任务。
4.贯彻落实河组通字〔2016〕57号和河组通字〔2016〕58号等文件,清查党员补交党费,将情况上报县直属工委截止11月15日,我局在职38名党员补交2013-2015年党费共计26047元。
(二)“两年”活动开展情况
1.成立“两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地税发〔2016〕36号),负责组织开展“两年”活动,指导督促各单位有效开展活动。
2.着手订购《五大理念领航中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国学经典—党员干部国学必修》《知行合一王阳明》五本书籍58套(干部职工人手一套)作为学习资料,同时发放“两年”活动专用笔记本。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各项相关工作。
4.完成年度公务员网上全员培训学习任务。按照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289号)要求,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广西教育培训网”学习和考试。据统计,截止12月2日,我局2016年公务员网上全员培训学习的应学习总人数51人,完成培训总人数51人,参加率和完成率均为100%。
5.如期完成2016年普法考试工作。根据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安排,我办指定一名普法考试管理员,直接与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与县依法治县办的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负责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单位用户考试人数统计表》,进行考试学号分配,检查我局职工参加考试情况。截止12月9日,我局55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全部顺利通过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七、做好精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制定《大化县地税局2016年驻春兴村工作计划》,以扎实推进所挂大化镇春兴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促进该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按照贫困户“全覆盖”的要求,合理规划干部结对帮扶,制定我局联系贫困户结对帮扶分配表,落实好脱贫任务和帮扶责任,即落实我局33名干部和大化镇3名干部对口帮扶春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7户227人。
(三)组织我局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主动对接帮扶户,明确目标和责任,积极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帮助帮扶户出点子、想办法,尽快脱贫致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大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全区精准脱贫攻坚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为打赢我局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基础。
(四)深入各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摸底,了解到春兴村大多数贫困户多年没有电视看的实际,为落实贫困户“八有一超”,由我局专项资金购买77台价值约5万余元的数字电视机,使该村每个贫困户家中都有电视观看。
截至10月31日,我局为当地贫困户落实61户小额信贷审核申请,获得贷款150万元,其中经严格审核已解冻资金30户90万元;落实该村2016年贫困户易地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达21户;完成对该村脱贫验收贫困户57户187人,提前超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2016年49户的脱贫任务。
八、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建工作情况
1.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好责任意识教育。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必修课,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基础、固本原。
(2)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今年以来,我办将党建工作渗透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与税收工作齐抓共管。印发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支部负责人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一把手”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营造民主、文明的税收工作氛围。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切实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上抓出成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2.制定有关文件,落实党务工作
制定201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大地税党组发〔2016〕3号),明确各阶段学习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突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拓展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落实从严管党治党。
3.注重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3月下旬,派出局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两批共23人,参加河池市地税局在自治区党校开展的“河池市地税系统2016年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机与机会并存、“塔西佗陷阱”政治定律、理想者的足迹等内容知识。
(2)4月19日,派出本局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河池市委党校举办的“2016年党务工作者素质提升班,为“两学一做“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3)6月下旬在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举办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积极心态与幸福感、道德经与管理艺术、反腐败斗争形势与党风廉政建设、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分析、一带一路现场教学、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网络时代下的危机管理等。
(4)7月中下旬,组织我局4名人员参加河池市地税系统党建业务培训班,接受党史教育。
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就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精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2016年12月11日上午,我局召开年度第四次全体党员会议,把全会精神作为2016年第四季度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上纪检组长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会议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12月2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把六中全会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县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准则》《条例》,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举办宣读专场报告会。按照县委部署,主动与县宣讲团对接,认真安排宣讲工作,于12月21日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加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领悟全会精神。四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制度,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并围绕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讨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
5.密锣紧鼓筹备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
我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方案已经制定,各环节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定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我局党组按照中央关于“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各项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强化了责任人的忧患意识,使相关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种好了“责任田”,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2)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开展约谈工作。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的进一步落实,健全了主体责任履行的二级责任体系。不仅党组成员要担负好分工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而且各分局(所长)、股室负责人也要当好廉政建设的“主力军”,签订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通过集体约谈有力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3)抓好主体责任意识教育。我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基础、固本原。
2.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自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16〕4号)精神,结合大化地税的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工作,经查,我局扶贫点一个,扶贫户77户,党组书记、局长帮扶4户,副局长、纪检组长帮扶3户,其他人员每人2户。可见,不存在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弄虚作假等问题。我局党组认真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并且按要求自己帮扶4户贫困户。纪检组长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并按要求帮扶3户贫困户。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现象而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到现在为止,我局涉及扶贫资金60093元,主要用在三个方面:一是2016年春节慰问贫困户6000元;二是购买慰问品折合人民币4120元;三是为贫困户购买电视机77台,每台649元,共计49973元。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3.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10月19日,我们印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执法监察重点内容。从2016年10月19日开始检查,到10月26日全部结束。经查,2016年,我县个体工商户管户有5439户,新增363户,录入“金三”系统管理户1075户。达起征点户双定共67户,调整16户。个体工商户“双定”程序规范,达起征点户数据来源是按照国税录入“金三”系统的数据,随征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由管理员核实,专人录入“金三”系统。2016年我局资产出租收入203184元,已按规定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我局转让处置收入6450元,已按规定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从检查情况看,我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过批准和评估等,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存在违规行为。经过查看办公室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2016年,我局召开16次局长办公会,13次党组会议,从会议发言记录上看,我局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按规矩办事。“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我局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尤其是严格控制招待费和车辆费用的支出,大幅度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2015年1-9月:我局接待费为36057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93576.92元。2016年经费支出 679.9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10.33万元,同比减少31.72万元,减幅75.4%,我局不存在“三公”经费违规支出和过快增长等现象。
4.加强纪律督察检查工作。2016年,在纪检组长的亲自带领下,我们对全局进行26次督察检查,尤其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为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我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办公楼门卫室实行签到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考勤登记。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人员每天上下班都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纪律督查。从督查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加强教育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纳税服务、依法履职、环境卫生都有较大改进。
5.认真做好整改汇报工作。一是做好对韦凯同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整改汇报工作。2016年7月4日至7月22日,市局派出审计组对韦凯同志2010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大化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税收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认真作出整改,并于2016年11月22日向市局党组汇报。二是对河池市地税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我局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存在一些问题作出整改汇报。
九、河池市地税局部署的其他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委托行驶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已经取得自治区行政执法证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局现在岗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人员6名,现在岗持有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人员38名,已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现已遗失3名,持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退休人员8名,收回2证,遗失6证。
(二)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工作
我县接收到市局下发税收执法疑点信息8条,收到疑点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对广西地税内控风险及疑点核查管理平台进行学习操作,并通过这一平台将疑点信息下发到管理所及具体管理员,要求税收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对疑点信息进行核实、反馈,目前我局已核实疑点信息8条,并将核定结果通过平台反馈市局,圆满完成了本次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工作。
(三)做好资源税收入数据分析比对和资源税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1.基本情况
7月1日以来,为扎实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铺开工作,我局各部门紧密配合,有条不紊推进资源税从量到从价计征征管工作。资源税税收政策改革后,正常资源税纳税人共计有19户,8-9月资源税改革收入入库数分别为51345.02元、47052.37元,上年同期入库数为153458.30元、148,769.61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月均减少10万元,入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不景气,我县资源税纳税企业经营困难,大部份处于停业整顿状态,如广西大化铭远矿业有限公司去年同期入库2.5万元,今年一直停业零申报;二是资源税从价计征税收改革给税纳税人减轻了负担。
2.主要措施
强化征管手段,避免税款流失。一是进行系统排查,确定税源重点户,重点跟踪管理;二是着力掌握本地税源分布、开采年限、销售渠道、销售价格、销售市场等相关情况,加强源泉控管;三是加强纳税评估,采集重点纳税人日常申报等征管资料,密切
与国税、公安、矿管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做好案头分析与实地
核查,摸清实际产量、销量,确保企业据实申报。
(四)电教室建设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工作组验收
今年4月份就着手启动电教室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至9月初,该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建设阶段。由于该工程早计划高要求按照区局建设规范施工,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出色地完成了工程所有项目的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良好,得到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的一致好评。11月8日,大化县地税局电教室建设项目通过市局验收工作组验收。大化县地税局电教室占地面积245平方米,容纳66个机位,总投资79.79万元,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我市地税系统最大的教育学习培训基地。
(五)认真落实《广西地税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系统实施方案》
成立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系统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培养师资人员二名,对全局开展征管电子档案业务培训。购买电子档案设备扫描枪3把,扫描仪一台,高速拍摄仪一台,顺利按上级要求在2016年12月28日启用电子征管电子档案系统。
十、2017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我局一直面临基数过大、一次性收入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今后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还将面临税源结构单一、投资下滑和“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税收增速放缓、后劲不足的严峻形势。但是我局将深入实际做好税源摸底调查,挖潜堵漏,不遗余力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努力完成市局、县委县府分配的新年度收入任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挖掘税收收入潜力,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实行组织收入责任制,继续推行三级联系制度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在分类分级管理基础上,加大重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监控力度,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继续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认真抓好税务总局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并制订全县地税系统推进工作方案,确保2017年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与国税局联合行文争取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列入大化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内容。特别是要在积极争取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划转地税部门征收,继续完善涉税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破。二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做好“营改增”全面推行和消费税改革的各项实施工作,持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调研工作,做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有关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收、下放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各级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争取在各级地税机关设立独立的行政审批机构。继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合一”工作。四是稳步推进“互联网+税务”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改进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效能。
(三)举行强化依法行政。做好准备迎接2017年全市地税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参加2017年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上档工作,提升创建层级,推进创建工作上档进位;规范法律文书,提高行文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全局税收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集体审批制度。
(四)持续深入抓好工作规范。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合作意识,持续深入推行《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一是要着重抓好三个规范的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征管规范》,进一步细化《纳税服务规范》操作实施的具体内容,全面实施《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确保各项合作事项落地生效。二是着重抓好三个规范的衔接工作。做好三个规范与金税三期的有效对接、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的有机衔接,增强协调协作力度,真正实现便民提速、减负增效的目的。
(五)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基础信息共享,加强户籍管理,强化非正常户管理,强化异地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税收源泉控管;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项目化管理,强化税种管理,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管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和外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和义务,有效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构建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体系,推进信息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合力。
(六)着力推进纳税服务建设。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推进税收服务的“规范+创新”,实现纳税人的“方便+满意”,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地税部门形象。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规范纳税服务标准;继续清理和简并行政审批项目,深入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推行“阳光税务”;扩大自助办税、免填单应用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强化纳税服务。
(七)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两权”监督,防范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和遏制“四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管理;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实现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两权”监督;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八)继续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研究评估机关、基层的工作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考评规则,统筹安排考评计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紧箍咒”作用,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既要坚持机制上的公平,又要突出待遇上的差异,奖优罚劣,将考评结果与晋升提拔、评先评优、绩效奖金挂钩。继续把绩效文化作为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让“人人讲绩效、个个重绩效”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引领广大地税干部更好干事创业。
 
 
 
 
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6年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16年,我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继续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征管和服务质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广西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
1.传达全区地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精神情况
11月11日,我局召开全年第四次党员大会,传达全区地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会精神,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全会明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继续学习领会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税收中心工作;二是遵循党章及党内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推动全会精神的落实;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做好今年后两个月的税收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梳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查缺补漏,加强各项征管措施的有效落实,做好税收分析预测,督促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把市局和县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2.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情况
我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会议认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加快推进广西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是全市地税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系统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当前各项地税工作上来,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3.传达市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
我局还召开会议传达了河池市地税局组织收入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工作分析。县局领导班子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当前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各业务股室对有关业务作了要求。
(二)组织收入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按区局考核口径共组织地方税税收收入13883万元,同比减收4507万元,减幅26.57%,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12800万元的108.35%。
1.税收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及欠税清理
我局总结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继续推行层级管理,实施组织收入“一把手”负责制和分局(所)长管户制度,落实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三级联系制度”,加强各方沟通,及时掌握税源第一手资料,有效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健全组织收入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以“税收管理员+征收单位负责人+县局联系领导”为链条,实行分片包干、挂点联系的办法,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征收单位和税收管理员,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清缴欠税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由欠税企业的主管税务所(分局)制定清欠计划,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谁管理,谁清欠”的原则,划分责任,抓好清欠任务的落实。2016年共清除虚增欠税17笔3.31万元,清缴欠税176笔535.24万元,征收滞纳金49.38万元。各税源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欠税管理办法》开展清缴欠税,目前按欠税管理办法程序公告欠税一户,欠税金额147.0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追缴工作。
2.耕地占用税征管、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税清查等征管情况
(1)耕地占用税征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收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税管理水平,我局紧密结合本县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一是加强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2016年全国税务系统财产行为税工作会议精神,对照《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进行系统学习,熟练掌握耕地占用税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特别要求专管耕地占用税的都阳税务分局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更加全面清晰、一致地掌握耕地占用税政策要求和征管措施,促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微信交流群和税企QQ群转发有关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了解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与减免税政策,自觉在征地环节履行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三是加强沟通。加强与国土、城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多渠道掌握、获取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四是加强管理。通过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税为要求,强化耕地占用税风险管理,着重查找风险管理的风险点,明确耕地占用税不征税管理要求、减免税管理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耕地占用税的征管流程。
(2)土地增值税清算
我局一是集中组织全体人员查阅纳税评估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读本和资料,学习有关法规和具体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开展工作第一关,保证学有目标,学有成效。二是对以前年度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反思,梳理出清算审核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盲角和视点,重点剖析存在问题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为下一步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如期取得基础资料和清算数据,对企业的账簿、会计凭证、各种相关合同、工程预算书、结算书、结算评审报告及其他涉税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对企业的销售收入、开发成本进行录取、对比和分析,形成认知判断。本着对清算工作和纳税人负责的态度,本月初,对该企业进行补证通知,督促企业补充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中标通知书、工程量签证单、工程量清单、整个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等相关资料,为确保清算工作取得好成效打好基础。
(3)所得税清查
一是认真做好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局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对一”的培训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我局管辖企业的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共计12户,应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12户,实际汇算清缴12户,汇算清缴面达100%。
二是认真做好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疑点应对工作
根据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风险疑点应对工作的通知》(河地税办函〔2016〕63号文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切实对我县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布置。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企业所得税高风险事项应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针对我县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的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提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比对工作有步骤、有实效。二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及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对5个存在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疑点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逐一审查核对,全面了解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为风险事项疑点排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其他主要组织收入措施
(1)加强建筑和房地产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加强建安税收政策宣传、讲解,加强建筑安装业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促使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形成依法纳税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至2015年9月1日执行以来,共入库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28.80万元。
(2)做好2015年度“两税”信息比对工作
一是2015年户数信息比对情况。区局下派户籍总数102户,系统自动匹配86户,手工匹配13户,漏管户已匹配3户,未匹配2户(经核实已在“营改增”前注销登记)。
二是税款比对差异情况。因系统设置等因素,2015年度102户系统反映应补征税费金额合计48763469.56元,其中:城建税28445357.25元,教育费附加12190867.38元,其他税费8127244.93元;经核实, 2015年度102户中税款差异有10户,应补征税费金额合计29016.19元,其中,补征城建税14242.47元、教育费附加8864.23元、其他税费5909.49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三是我局通过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2016年推送风险纳税人总户数419户,追缴逾期申报税款金额535.24万元,征收滞纳金49.38万元。完成市局推送风险应对两批共7户,核增所得税额1户177701.64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户2872793.81元。
(3)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方面
我局推动县人民政府印发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挂组长,33个单位(企业)组成小组成员,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反馈制度、信息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监督考核评比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保障工作。通过各单位协作,先税后证,共征收税款1336.40万元,其中:契税673.30万元,出让金征收税款1.84万元,地产交易税款423.09万元,房产交易238.17万元。通过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其中:县邮政局代征地方各税4.76万元,国税代征地方税费14.98万元,二手房交易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21.16万元,广西河池安定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代征资源税22.40万元,广西桂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代征资源税59.83万元、个人所得税6.59万元。
(4)按上级局开展单项税种清理,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如实纳税申报、开展税费清理等相关事宜。一是加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对房屋租赁经营的,深入企业掌握相关租金信息,及时提醒并督促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做好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二是对辖区税源房地产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进行逐户清查和单项税种清理相结合,查找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款及时入库。2016年,我局入库房地产行业房产税税收收入83.79万元,同比增加79.63万元,增幅498%。
三、《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相关配套文件工作落实情况
(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及《实施方案》要求,我县需开展的合作事项为42项,目前各合作事项均已全部启动,其中21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一是推动了国地税的管理创新和服务优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办税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政策执行口径更加统一,征管制度办法更加完善,纳税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税收环境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国地税在社会中地位和形象。二是通过整合税务行政资源,提高了税收行政效能。国地税之间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增强了税源管理合力,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极大地减轻了纳税人负担,降低了办税成本。通过国地税合作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使纳税人到哪里办税都是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无论到国税还是地税都能办结所有事项,有效解决了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次跑”和“多头找”等问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深受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截止年底,国税局代地税局累计征收14.98万元税费,地税局代国税局累计征收21.16万元税款,联合办理设立登记869户,联合办理变更登记762户,联合办理注销登记190户,共对92户纳税人协同开展了定期定额核定工作,共对3户大企业联合开展风险管理,已对85户纳税人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处罚,联合开展了4次税收宣传,联合开展3次培训50人次,联合纳税信用评价142户,双方累计已共享214条涉税信息,互派1名干部挂职锻炼。共享了221条外出经营建筑服务企业信息,通过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增加了1009.44税款。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
根据2016年12月2日印发《关于抓紧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桂财税〔2016〕48号),我局及时开展工作布置,分管领导负总责,股室负责人指导,各分局(所)一反手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目前正在进行催报工作。
(三)绩效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在市局绩效考核中总分为1088.65,加分项共计12.3分,暂时位居一等奖等次。县局内部绩效考评、大化县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正常开展,稳步推进。2016年,我局一是召开按季度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对季度内指标考评情况、存在的问题、扣分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持续改进绩效管理工作;举行绩效管理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按市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绩效文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绩效文化意识和认同感;用好绩效信息管理系统,抓好绩效系统监控工作。绩效办实时进行绩效工作提醒,对预警事项及时处理,及时完成市局下派的工作完成监控任务,目前没有发生被扣分的情况。二是紧跟大化县政府绩效工作动态,做好指标分解定责工作,压实责任,确保落实。三是开展绩效工作督查,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按时限完成绩效指标,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四、“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年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399户,“两证合一”登记个体工商户213户。12月1日,我局制作了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有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文字视屏在大厅显示屏播放,解答了纳税人关心的改革前后衔接事项等问题。目前“两证整合”培训工作还在进行中。
五、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河地税办发〔2016〕2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推行各项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并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在便民办税上有新突破。
(一)制定方案、措施。根据区、市局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下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9类20项便民措施,明确了各项具体便民措施的责任部门、办结时限。
(二)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我局3月份与国税共同制定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纳税服务合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合作的的内容和具体措施,对合作内容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与9月份下发了2016年大化县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实施框架,明确了42项国地税合作项目的合作规范,进一步解决了纳税人办税繁琐的服务模式。
(三)加大纳税服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显示屏、自助服务区等,按照《2.3版》的要求及时更换资料、更新信息,向广大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审批程序、办税流程,税法知识、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截止12月31日,提供有5台自助办税服务电脑供纳税人自助办税,有3个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等,宣传栏定期更换最新宣传资料累计20期以上,得到了纳税人的满意好评。
(四)开展以“优服务、提质效、促改革”为主题的“地税开放日”活动。以现场体验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邀请了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共15人参加,开放日活动让纳税人零距离感受地税推行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多元化办税的一系列新举措,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收集代表们对地税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加大自助办税管理终端的运用和管理。目前我局已建成了地、国税24小时自助办税区,可以24小时为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开具、发票自助领取、零申报业务等服务,实现了国地税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全覆盖。截至12月底,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纳税4277户次、缴纳税款8158.09万元,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六)缩短办税时间。一是对业务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办税厅利用每天下班后一小时从业务理论、计算机操作以及征管流程等方面全方位培训,使干部队伍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联系国税部门对我们办税厅人员进行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培训班及系统培训,确保“营改增”后“双代”工作能有序进行;三是推行“一窗式”服务,“一窗通办”,方便纳税人。“涉税服务窗口”均实行“一窗多能”,纳税人在任一窗口就可办理所有涉税事宜,纳税人从“多头申请”改为“一窗受理”,实现“窗窗都是绿色通道”。
(七)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一是在导税台、咨询台设置首问责任岗,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按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办理、解答;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主动为来访者联系或指引到相应的部门或经办人办理。有效督促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制度的执行。二是“营改增“期间,采用“领导+业务骨干”方式,每天由一位局领导和一位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到大厅导税台值班,履行首问责任岗职责。
(八)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涉税资料的免费复印服务。持续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复印涉税资料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梳理现行流程各项涉税资料,按照《2.3版》的规范要求重新整理,避免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提供不必要的资料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免填单”适用服务范围;进一步落实备案类审批“先批后审”及退税流程,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还责于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研究讨论,增加事后审核监督,确保政策、依据运用准确。
(九)实行网上三方协议缴税。我局与工行、农行、信用社等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税企银三方电子扣税协议,纳税人只要提供一个缴税帐户,并保证有足够的余额。纳税人则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自行扣缴申报的税款,不需来回跑税务机关办理缴税事项。至12月止,我办税服务厅有245 户纳税人开通了三方缴税协议,2016年通过三方协议缴纳税款6907.37万元。
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情况
1.成立相关机构,印发有关文件。一是成立“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检查专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二是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和深化“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大地税党组发〔2016〕2号),落实任务分解,对教育的主要环节、任务、措施作出明确部署。
2.积极主动作为,落实“规定动作”。一是有序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各党支部都按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并且党员领导干部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每个月各党支部委员会、各党小组都严格按要求召开相应会议。二是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三是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笔记,要求所有党员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所学内容的抄写,做好学习笔记。
3.添置学习资料,开展网络专题学习。为满足培训和学习需求,组织订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发给每个党员和干部职工,还统一购买“两学一做”专用笔记本作为学习笔记之用。与此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共产党员”“先锋微远”微信平台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我局所有在职党员同志已全部完成“共产党员”“先锋微远”微信平台“两学一做”专题学习班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专题学习班的学习课程和考试任务。
4.贯彻落实河组通字〔2016〕57号和河组通字〔2016〕58号等文件,清查党员补交党费,将情况上报县直属工委截止11月15日,我局在职38名党员补交2013-2015年党费共计26047元。
(二)“两年”活动开展情况
1.成立“两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大地税发〔2016〕36号),负责组织开展“两年”活动,指导督促各单位有效开展活动。
2.着手订购《五大理念领航中国》《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国学经典—党员干部国学必修》《知行合一王阳明》五本书籍58套(干部职工人手一套)作为学习资料,同时发放“两年”活动专用笔记本。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各项相关工作。
4.完成年度公务员网上全员培训学习任务。按照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289号)要求,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广西教育培训网”学习和考试。据统计,截止12月2日,我局2016年公务员网上全员培训学习的应学习总人数51人,完成培训总人数51人,参加率和完成率均为100%。
5.如期完成2016年普法考试工作。根据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安排,我办指定一名普法考试管理员,直接与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与县依法治县办的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负责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单位用户考试人数统计表》,进行考试学号分配,检查我局职工参加考试情况。截止12月9日,我局55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全部顺利通过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七、做好精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制定《大化县地税局2016年驻春兴村工作计划》,以扎实推进所挂大化镇春兴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促进该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按照贫困户“全覆盖”的要求,合理规划干部结对帮扶,制定我局联系贫困户结对帮扶分配表,落实好脱贫任务和帮扶责任,即落实我局33名干部和大化镇3名干部对口帮扶春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7户227人。
(三)组织我局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主动对接帮扶户,明确目标和责任,积极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帮助帮扶户出点子、想办法,尽快脱贫致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大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全区精准脱贫攻坚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为打赢我局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基础。
(四)深入各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摸底,了解到春兴村大多数贫困户多年没有电视看的实际,为落实贫困户“八有一超”,由我局专项资金购买77台价值约5万余元的数字电视机,使该村每个贫困户家中都有电视观看。
截至10月31日,我局为当地贫困户落实61户小额信贷审核申请,获得贷款150万元,其中经严格审核已解冻资金30户90万元;落实该村2016年贫困户易地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达21户;完成对该村脱贫验收贫困户57户187人,提前超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2016年49户的脱贫任务。
八、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建工作情况
1.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好责任意识教育。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必修课,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基础、固本原。
(2)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今年以来,我办将党建工作渗透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与税收工作齐抓共管。印发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支部负责人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一把手”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营造民主、文明的税收工作氛围。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切实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上抓出成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2.制定有关文件,落实党务工作
制定201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大地税党组发〔2016〕3号),明确各阶段学习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突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拓展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落实从严管党治党。
3.注重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3月下旬,派出局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两批共23人,参加河池市地税局在自治区党校开展的“河池市地税系统2016年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机与机会并存、“塔西佗陷阱”政治定律、理想者的足迹等内容知识。
(2)4月19日,派出本局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河池市委党校举办的“2016年党务工作者素质提升班,为“两学一做“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3)6月下旬在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举办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积极心态与幸福感、道德经与管理艺术、反腐败斗争形势与党风廉政建设、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分析、一带一路现场教学、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网络时代下的危机管理等。
(4)7月中下旬,组织我局4名人员参加河池市地税系统党建业务培训班,接受党史教育。
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就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精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2016年12月11日上午,我局召开年度第四次全体党员会议,把全会精神作为2016年第四季度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上纪检组长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会议要求全县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12月2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把六中全会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县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准则》《条例》,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举办宣读专场报告会。按照县委部署,主动与县宣讲团对接,认真安排宣讲工作,于12月21日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加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领悟全会精神。四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制度,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并围绕全会精神开展专题讨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
5.密锣紧鼓筹备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
我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方案已经制定,各环节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定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我局党组按照中央关于“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各项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强化了责任人的忧患意识,使相关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种好了“责任田”,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2)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开展约谈工作。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的进一步落实,健全了主体责任履行的二级责任体系。不仅党组成员要担负好分工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而且各分局(所长)、股室负责人也要当好廉政建设的“主力军”,签订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通过集体约谈有力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3)抓好主体责任意识教育。我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基础、固本原。
2.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自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16〕4号)精神,结合大化地税的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工作,经查,我局扶贫点一个,扶贫户77户,党组书记、局长帮扶4户,副局长、纪检组长帮扶3户,其他人员每人2户。可见,不存在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弄虚作假等问题。我局党组认真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并且按要求自己帮扶4户贫困户。纪检组长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并按要求帮扶3户贫困户。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现象而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到现在为止,我局涉及扶贫资金60093元,主要用在三个方面:一是2016年春节慰问贫困户6000元;二是购买慰问品折合人民币4120元;三是为贫困户购买电视机77台,每台649元,共计49973元。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3.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10月19日,我们印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执法监察重点内容。从2016年10月19日开始检查,到10月26日全部结束。经查,2016年,我县个体工商户管户有5439户,新增363户,录入“金三”系统管理户1075户。达起征点户双定共67户,调整16户。个体工商户“双定”程序规范,达起征点户数据来源是按照国税录入“金三”系统的数据,随征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由管理员核实,专人录入“金三”系统。2016年我局资产出租收入203184元,已按规定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我局转让处置收入6450元,已按规定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从检查情况看,我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过批准和评估等,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存在违规行为。经过查看办公室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2016年,我局召开16次局长办公会,13次党组会议,从会议发言记录上看,我局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按规矩办事。“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我局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尤其是严格控制招待费和车辆费用的支出,大幅度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2015年1-9月:我局接待费为36057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293576.92元。2016年经费支出 679.9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10.33万元,同比减少31.72万元,减幅75.4%,我局不存在“三公”经费违规支出和过快增长等现象。
4.加强纪律督察检查工作。2016年,在纪检组长的亲自带领下,我们对全局进行26次督察检查,尤其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为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我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办公楼门卫室实行签到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考勤登记。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人员每天上下班都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纪律督查。从督查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加强教育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纳税服务、依法履职、环境卫生都有较大改进。
5.认真做好整改汇报工作。一是做好对韦凯同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整改汇报工作。2016年7月4日至7月22日,市局派出审计组对韦凯同志2010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大化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税收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认真作出整改,并于2016年11月22日向市局党组汇报。二是对河池市地税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我局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存在一些问题作出整改汇报。
九、河池市地税局部署的其他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委托行驶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已经取得自治区行政执法证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局现在岗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人员6名,现在岗持有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人员38名,已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现已遗失3名,持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资格证退休人员8名,收回2证,遗失6证。
(二)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工作
我县接收到市局下发税收执法疑点信息8条,收到疑点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对广西地税内控风险及疑点核查管理平台进行学习操作,并通过这一平台将疑点信息下发到管理所及具体管理员,要求税收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对疑点信息进行核实、反馈,目前我局已核实疑点信息8条,并将核定结果通过平台反馈市局,圆满完成了本次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工作。
(三)做好资源税收入数据分析比对和资源税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1.基本情况
7月1日以来,为扎实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铺开工作,我局各部门紧密配合,有条不紊推进资源税从量到从价计征征管工作。资源税税收政策改革后,正常资源税纳税人共计有19户,8-9月资源税改革收入入库数分别为51345.02元、47052.37元,上年同期入库数为153458.30元、148,769.61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月均减少10万元,入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不景气,我县资源税纳税企业经营困难,大部份处于停业整顿状态,如广西大化铭远矿业有限公司去年同期入库2.5万元,今年一直停业零申报;二是资源税从价计征税收改革给税纳税人减轻了负担。
2.主要措施
强化征管手段,避免税款流失。一是进行系统排查,确定税源重点户,重点跟踪管理;二是着力掌握本地税源分布、开采年限、销售渠道、销售价格、销售市场等相关情况,加强源泉控管;三是加强纳税评估,采集重点纳税人日常申报等征管资料,密切
与国税、公安、矿管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做好案头分析与实地
核查,摸清实际产量、销量,确保企业据实申报。
(四)电教室建设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工作组验收
今年4月份就着手启动电教室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至9月初,该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建设阶段。由于该工程早计划高要求按照区局建设规范施工,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出色地完成了工程所有项目的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良好,得到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的一致好评。11月8日,大化县地税局电教室建设项目通过市局验收工作组验收。大化县地税局电教室占地面积245平方米,容纳66个机位,总投资79.79万元,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我市地税系统最大的教育学习培训基地。
(五)认真落实《广西地税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系统实施方案》
成立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系统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培养师资人员二名,对全局开展征管电子档案业务培训。购买电子档案设备扫描枪3把,扫描仪一台,高速拍摄仪一台,顺利按上级要求在2016年12月28日启用电子征管电子档案系统。
十、2017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我局一直面临基数过大、一次性收入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今后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还将面临税源结构单一、投资下滑和“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税收增速放缓、后劲不足的严峻形势。但是我局将深入实际做好税源摸底调查,挖潜堵漏,不遗余力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努力完成市局、县委县府分配的新年度收入任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挖掘税收收入潜力,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实行组织收入责任制,继续推行三级联系制度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在分类分级管理基础上,加大重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监控力度,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继续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认真抓好税务总局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并制订全县地税系统推进工作方案,确保2017年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与国税局联合行文争取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列入大化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内容。特别是要在积极争取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划转地税部门征收,继续完善涉税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破。二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做好“营改增”全面推行和消费税改革的各项实施工作,持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调研工作,做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有关工作。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收、下放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各级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争取在各级地税机关设立独立的行政审批机构。继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合一”工作。四是稳步推进“互联网+税务”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改进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效能。
(三)举行强化依法行政。做好准备迎接2017年全市地税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参加2017年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上档工作,提升创建层级,推进创建工作上档进位;规范法律文书,提高行文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全局税收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集体审批制度。
(四)持续深入抓好工作规范。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合作意识,持续深入推行《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一是要着重抓好三个规范的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征管规范》,进一步细化《纳税服务规范》操作实施的具体内容,全面实施《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确保各项合作事项落地生效。二是着重抓好三个规范的衔接工作。做好三个规范与金税三期的有效对接、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的有机衔接,增强协调协作力度,真正实现便民提速、减负增效的目的。
(五)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基础信息共享,加强户籍管理,强化非正常户管理,强化异地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税收源泉控管;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项目化管理,强化税种管理,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管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和外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和义务,有效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构建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体系,推进信息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合力。
(六)着力推进纳税服务建设。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推进税收服务的“规范+创新”,实现纳税人的“方便+满意”,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地税部门形象。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规范纳税服务标准;继续清理和简并行政审批项目,深入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推行“阳光税务”;扩大自助办税、免填单应用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强化纳税服务。
(七)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两权”监督,防范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和遏制“四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管理;完善明察暗访制度,实现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两权”监督;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八)继续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研究评估机关、基层的工作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考评规则,统筹安排考评计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紧箍咒”作用,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既要坚持机制上的公平,又要突出待遇上的差异,奖优罚劣,将考评结果与晋升提拔、评先评优、绩效奖金挂钩。继续把绩效文化作为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让“人人讲绩效、个个重绩效”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引领广大地税干部更好干事创业。
 
 
 
 
大化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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