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负责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
3、负责就业岗位的开发、收集和发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培训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5、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社区保险征缴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协助发放基本养老金。
7、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协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供养遗嘱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8、负责组织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9、负责贫困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的调查核实工作,按规定核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
10、负责受理和组织协调调查有关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11、承担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统计调查和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12、负责经常性社会捐助物资的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
13、负责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低保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
14、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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