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27 11:38:56 来源: 浏览次数:
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科技、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社会保障和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族宗教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拥军优抚、婚姻登记、民政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完成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设2个岗位:①主任岗位。主持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教育、科技、文化、民族宗教卫生、体育工作。②民政社保助理岗位。负责民政福利、拥军、优抚、救灾救济、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管理等工作。
上一篇:党政办公室
下一篇:经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