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妇股
发布时间:2017-09-29 16: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基妇股:
研究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拟订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和出生缺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县相关项目,管理妇幼与人口计生相关信息;依法监管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指导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上一篇:医政中医学管理股
下一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