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
基础教育股 |
办公地址: |
大化县新化西路2-7号(文化广场) |
联系电话: |
5822169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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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一)具体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我县“普九”规划并指导实施,做好“普九”后巩固提高的指导工作。
(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检查指导学校加强常规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评估。
(三)负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及普通高中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发放新生学籍证书,办理学籍更改手续;审验、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做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五)指导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和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评估,指导学校建设和巩固提高;检查指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从行政管理层面,配合教研部门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
(六)审批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的社会力量办学。
(七)负责教育统计工作,制定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计划,抓好中小学民族班、民族学校的建设与宏观管理;指导特殊教育工作,争取社会和上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学生德育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健康、艺术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德育先进集体、德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德育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协调制定全县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德育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九)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我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并定期深入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征兵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