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29 09:33:2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汇总,大化县本级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6年大化县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86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3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8%;(2) 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38%;其中公车购置费8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主要是安排部分单位上级补助资金用于购置执勤执法、特种特殊业务用车,以及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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