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化县那马水库扩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17:21:42 来源: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河发改审批【2016】13号文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财政厅、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5〕306号文下达了广西大化县那马水库扩容工程施工监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44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河池市大化县江南乡江洲村。
项目编号:GXZCHC2016-G3-0031-ZC。
工程规模:小(1)型水库扩容工程,那马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广西大化县那马水库扩容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本项目分一个标段,合同价约50万元。
计划工期:260天(日历日),自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12月30日,监理服务期:共 11 个月,自2016年 04 月至2017年 02 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丙级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2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有效]。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 03 月08日至 03 月14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539841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能按以上要求递交材料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4 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03月14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按有关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6年03月29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大化县大化镇建丰北路东五巷1号
邮 编:530800
联系人:毋剑锋
电 话:0778-5812163
传 真:0778-581504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邮 编:547000
联系人:杨丰歌
电 话:0778-2206666
传 真:0778-2206699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韦浩荣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潘荫娟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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