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3年,河池市林业局下达我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任务700座(河林【2013】65号),预计总投资300万元。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沼气池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工作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后,要立即组织人、财、物投入到沼气池项目建设中去,力争到201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要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强化工作措施,把任务细化到村,量化到干部身上。要落实专人负责沼气池建设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工作,接收和发放的物资表册要齐全。要建立好建池农户花名册(电子版)并发送给县农村能源办。建设进度按每月27日前上报一次,以便汇总上报市级。
三、要严把质量。沼气池建设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施工人员一定要具有“沼气池生产工”国家职工资格证书,严禁群众领取补助物资后自建沼气池。要大力推广全玻璃钢化沼气池。
四、要加强督查。县能源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各乡镇沼气池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不详之处,请与县能源办联系,联系人:覃炳力,联系电话:0778—5821777,电子邮箱:dwnyb@126.com。
www.sb488.com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