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古肖路口至城门路灯安装及城门改造工程。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各项工作,现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确定建设项目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商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古肖路口至城门路灯安装及城门改造工程。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古肖路口至城门设计安装太阳能路灯188杆和城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灯的设计安装和城门土建工程(含城门亮化工程)。
(四)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318万元(项目中标价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的数据为准)。
(五)建设期: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月10日。
二、招商内容
项目全部投资费用包含建安工程费、第三方质量检测费、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应当由投资方(或投资方所委托的承建单位)缴纳的其它各项费用等本工程所需费用纳入投资建设招标范围。
三、投资规模和运作模式
(一)项目总投资约为318万元。
(二)运作模式:所有招商内容全部采取“融资+项目管理+移交”的模式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投资人;中选的投资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组织和管理。项目公司自行融资、办理工程建设有关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后,政府按协议约定对验收合格的实体工程进行分期支付回购款。
四、投资人条件
(一)独立法人: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投资人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产业相符或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三)投资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投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下午18:00止接受投标报名。
(二)投资申请人报名时须准备的资料:
1、投资申请人投标同意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资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公司财务状况证明或凭证;
6、类似项目业绩。
六、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等条件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投资人。
(二)投资人须在中选后7日内与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逾期未签订投资协议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三)投资人与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10日内,必须向政府指定的账户上注入工程中标价50%的资金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50%的工程量后可根据施工进度同比例返还。
(四)中选投资人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在大化瑶族自治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税费全部在大化瑶族自治县缴纳。
七、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一)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30日18: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只接受上门报名方式。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联系人:安广益 5812223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9日